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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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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3、本平台提供2025年的继续教育报名;

学习年度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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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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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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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门课程学习进度=100%

2.课程测验成绩>=60分

考核要求

学习进度+课后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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